廉租住房领导小组下设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,编制22人,负责日常工作。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王铁明兼任。办公室主要职责:
1、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政策、文件、方案的制定、监管和组织实施;
2、负责“四区”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批、动态管理;
3、负责“四区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审批、使用和发放;
4、负责制定“四区”廉租保障用房建设计划,负责廉租保障用房房源的筹集与分配;
5、负责“四区”廉租保障用房租金核算与收缴;
6 、负责“四区”廉租保障用房的日常养护与维修;
7 、指导和监督县(市)、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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